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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刘某在骑摩托车正常行驶的途中,与一辆越双黄线调头的出租车相撞,造成其左腿受伤并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刘某为左脚踝骨骨折,左股干骨1/3处粉碎性骨折。交警机关认定本起事故出租车司机负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刘某出院后经交警机关指定的某评残中心鉴定为伤残十级,为追索赔偿,刘某持伤残鉴定书等材料到律师事务所向律师咨询诉讼事宜。律师发现伤残十级的结论与刘某的伤情不符,被轻定了一级,应为九级,仅此一项就可能少获赔偿三万五千余元,甚至还会影响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据此,律师建议刘某向法院起诉并申请重新鉴定。那么怎 (今 09:35) [查看全文]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为无名氏,无法确定赔偿权利人,保险公司是否可以不赔偿?江苏省建湖县法院近日审结一起保险纠纷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车主7万元。
2009年10月1日,符某驾驶某商贸公司的一辆轿车,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致一名“无名氏”被撞,后抢救无效死亡。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符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无名氏”负次要责任。后交警部门向车主代收事故赔偿款18万元,其中,11万元由交强险支付,剩下7万元,因商贸公司已为该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对于是否应赔付,双方意见不一,商贸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 (02月10日) [查看全文] 近年来,汽车保险的赔付额不断上升,汽车保险更是呈现水涨船高之势。高额的商业保险使不少老车主开始“精打细算”,只买交强险、不买商业险的车主越来越多。有调查显示,已有三成以上的老车主不再续保商业保险,成为所谓的“裸险”一族。
对于这一现象的出现,有专业人士认为,车主只买交强险是不可取的,还应量体裁衣投保商业车险,没必要省小钱而冒大风险。就算车子不上路,都有可能发生被盗抢、被刮蹭等问题。而且,虽然目前交强险提高了保障金额,但由于“交强险”遵循分项赔付原则,保障程度只能达到基本水平,相比无处不在的风险 (01月24日) [查看全文] 3月13日,泾县法院对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公司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泾县华林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保险理赔款人民币77478元。
2006年3月20日,原告泾县华林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泾县支公司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原告作为被保险人将皖p41732号货车在被告处办理机动车辆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保险的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时原告还向被告投保了不计免赔率特约附加保险。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是自2006年3月24日至2 (01月21日) [查看全文] 小丁驾驶其单位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奥林匹克公园工地倒车时发生侧翻,造成车辆损坏。陈某作为雇主为修理车辆支付各项费用27000元后,就理赔事宜与某保险公司协商未果,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索要索偿。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并支持了陈某的诉讼请求。 陈某诉称:2007年6月,其为自己所有的重型自卸货车在某保险公司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共交纳保险费14500元,保险期限为2007年6月至2008年6月,该保险公司还向其出具了机动车保险单了机动车保险单。2007年11月的一天,其 (01月19日) [查看全文] 据天津交通法律网讯 车辆肇事,当事人往往习惯于找车主索赔。据记者了解,因交通事故索赔而到法院起诉的案例中,当事人多数都是将肇事司机作为被告,很少有直接起诉保险公司的。
事实上,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肇事,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尤其是在肇事车辆司机逃逸时,受害人可以此 (01月14日) [查看全文] 据天津交通法律网讯 停在路旁的宝马轿车,被一棵倾倒的百年老树压坏。车主维修要花3.2万元,保险公司却拒绝对该车理赔。近日,静安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支付王小姐理赔款3.2万元。
2009年11月10日,王小姐向某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 (01月12日)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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