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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交通律师 公安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 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
新华网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邹伟、王立武)针对即将出现的大雾等恶劣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公安部9日连夜召开紧急视频调度会,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狠抓恶劣天气下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 (10月11日) [查看全文] 所谓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构成这一特殊的情节加重犯其条件为:首先,行为人原来的肇事行为已经符合 (09月07日) [查看全文] 高速路上将一横穿马路的无名氏男子当场撞亡,后投案自首。26岁的北京人苑伟犯交通肇事罪,被朝阳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0年12月2日20时许,苑伟驾驶无号牌的“北京现代悦动”牌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机场第二高速路金盏桥上,车辆右前部撞上一横穿马路的男子,造成该男子当场死亡。事故后,苑伟 (07月28日) [查看全文] 驾驶重型货车时拔打手机接听电话,注意力分散,致与一自行车相撞,造成骑车人并搭载人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今天,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黄某有期徒刑2年半。
1982年出生的重庆青年黄某,在沪驾车搞运输。去年11月21日晚上,他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沈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浦星公路路口向北右转弯过程中,突然想起与朋友有点事要讲,便无视驾驶中不能打手机的规定,拔打了朋友的电话,并在接听电话过程中,与对方打浑插科。而正在此时,一骑车女子搭载他人 (04月15日) [查看全文] (04月06日) [查看全文]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03月09日) [查看全文] 当在马路上遇到轻微交通事故怎么办?按照交警的建议,当事人应遵循“一定位、二撤离、三处理”的程序处置。即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画下轮胎位置后,在3分钟时间内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随后双方再自行协商,并通过合法的途径向保险公司索赔。协商解决不了的可再报警。这种轻微 (02月18日) [查看全文] 案情回放: 2008年某日,本案中肇事司机驾驶小型客车,在由南向北行驶至路口时,因其在夜间行驶时未降低行驶车速,且行经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时,未按导向标志行驶与自行车相撞,造成自行车骑车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大队处理,因当时刚凌晨,路上无人目睹此次事发经过,且对方坚持认为自己也是在绿灯亮的情况下通行, (01月26日)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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